侵害群众利益 自查报告 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自查报告一: 根据宝委办〔XX〕28 号文件精神及县纪委有关通知要求,民政局对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梳理,现将 5 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组织领导 为仔细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县民政局围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和村规民约三方面的工作,结合市民政局工作方案和我县实际,拟定了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宝民〔XX〕81 号 ),明确了开展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及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间。为确保活动有序推动,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综合室,负责专项整治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督促各乡(镇)按时开展自查、互查工作;同时,要求各乡(镇)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学习培训 5 月中旬,县民政局根据市民政局安排,组织民政局及部分乡(镇)人员参加了专项整治工作培训会,对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对工作安排及目标有了深刻了解,重点要解决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如:在救灾救助中存在的审批程序是否法律规范,救助工作是否公开,特别规定是否到位,分类救助是否落实等问题;在村务公开方面存在的是否制定统一目录、公开是否及时、宣传是否到位等问题;在村规民约回头看中,群众是否广泛参加、村规民约是否具有针对性和约束性等问题。 (三)督查走访 自县民政局下发实施方案起,民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 次组织下乡走访,对乡(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5 月份重点查看了救灾救助资金的发放情况及部分乡(镇)村务公开栏的完好情况和公开情况,发出问题清单 3 份,下发情况通报 2份,收集整改报告 2 份。 二、发现问题 (一)共性问题 普遍存在部分乡(镇)对专项整治活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部分乡(镇)党政领导不够重视,未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或未及时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县民政局;未根据通知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 (二)救灾救助 一是陇东镇精减退职职工杨克宏、张中全救济金发放存在误差的问题。 二是大溪乡村民卫光敏重复领取低保金的问题。 (三)村务公开 经过对我县部分乡(镇)个别村的村务公开栏进行检查,部分村的村务公开栏均存在不同程度损坏。 三、整改落实 (一)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