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迎园小学主 题:教职工考勤制度程序文件编号:YYXX-JD版 号:2024 版页 码:第 1 页 共 3 页教职工考勤制度〔一〕1.迟到、中出、早退1.1 每迟到早退 1 次扣款 10 元〔限于半小时内〕
每月迟到早退超过四次作一次违纪处理
1.2 每月允许外出处理私事 2 次,每次时间在 2 小时之内,超过 2 小时记半天事假,课务自己安排
第 3 次起记假〔每超过 1 次记 1/4 天假〕
1.3 外出看病须出示病历卡,由人事干部验证,次数不限〔但必须在2 小时内〕
1.4 无论是看病或者外出办事都必须在门房登记或向教导处请假
1.5 超过 2 小时或虽不满 2 小时但影响上课(需教导处调课)的作病假或事假处理;1.4 未请假或未登记作违纪处理; 2.病假2.1 病假需出示医院病假证明,无病假单的作事假处理(可就诊前请假,就诊后补交病假证明);2.2 病假 15 天以内的,期间跨休息日的按去除休息日计,超过 15 天的连续计〔作长病假处理〕,病假一天扣除工资 20 元,短病假扣年终奖,以教育局核定的全年基数除以实际工作日(以 220 天计)乘以病假天数(休息日除外)计,当月全勤奖不得;长病假按
或教育局人事科有关规定执行
3.事假3.1 事假须经校长批准,到教导处填写事假单,并安排好有关工作,方可离校
3.2 事假不超过 1 5 天的,期间跨休息日的按去除休息日计,超过 1 5 天的连续计,事假一天扣除工资 30 元,扣年终奖以教育局核定的全年基数除以实际工作日(以 220 天计)乘以事假天数(休息日除外)计,当月全勤奖不得
3.3 未经校长批准,擅自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
上海市嘉定区迎园小学主 题:教职工考勤制度程序文件编号:YYXX-JD版 号:2024 版页 码:第 2 页 共 3 页教职工考勤制度〔二〕4.旷工或擅自离岗4.1 未到岗且未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