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接待制度一、目的:为法律规范公司来宾接待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二、细则(一)、公司来宾接待管理工作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并受公司总经理领导
(二)、来宾接待工作,除各业务部门的正常业务联系外,凡来公司检查工作、参观学习的来宾均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
需公司领导接待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上报
(三)、凡来公司检查工作的上级领导与检查团,要组织落实接待人员、接待地点、会议室、交通工具等
(四)、接待标准(以下为本人在原公司所做标准,可另定,现列出参考)1、大型企业副厂长(副经理)、主要产品销售客户按高等标准接待
本档次宴请标准 200 元/人·日,正餐标准 100 元/人以下(含酒水),礼品 150 元左右
2、中小型企业副厂长(副经理)以上领导和重要业务客户按中等标准接待,本档次宴请标准 120 元/人·日,正餐 70 元/人以下(含酒水)
3、一般来宾(包括正常业务往来、工作关系)按低等标准接待,本档次宴请标准 80 元/人·日,正餐标准 40 元/人以下(含酒水)
(五)、接待程序1、各类接待工作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首先了解来访者目的和要求,拟定接待日程及内容,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通知对口部门承办
2、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各类接待工作登记造册,包括来访者单位、姓名、人数、时间、内容、接待部门等
3、对直接来访的部门和人员,应先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做出安排后接洽,一般不准擅自接待
特别情况应在接待后及时将来访情况、接待内容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4、来宾在公司内的各种活动均须由接待部门派员陪同,不得任其擅自活动
5、公司热忱欢迎所有正常业务往来或工作关系之来宾
(六)、凡涉及参观重要岗位,索取机密资料等事宜,均须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参加过程中,接待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七)、外宾接待1、外事工作直接受总经理领导,一切重大事宜请示总经理决定
2、凡外宾来公司参观和进行技术沟通,由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