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摊位租赁合同范文 3 篇 菜市场摊位租赁合同 1 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 菜市场摊位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摊位基本情况:本合同所指摊位位于 ,设施为电表、开关、插座、砖混瓷砖贴面柜台
第二条 租赁期限:摊位租赁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签订 5 日内交付摊位
第三条 租金及交付时间、方式:租金为每年交付(大写)叁仟元整,(¥ )
交付时间及方式为租期开始前 5 日一次性交付,同时缴纳水费、卫生费、垃圾清运费共计 元/年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市场开办者的规定,制订有关市场物业、治安、消防、计量、卫生、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制度,承担相关义务,并监督乙方遵守有关规定
对乙方利用所租摊位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及时制止,对出现的消费纠纷及时调解,调解不成的报有关部门处理
协助、督促乙方办理相关证照,为乙方提供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甲方因市场改造提升对摊位进行调整的,应提前 15 日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接受调整的,双方应按调整后摊位的情况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乙方不接受调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于 15 日内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结余租金及保证金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依法亮证亮照经营
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承担法律责任,服从相关部门的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