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武原三横一竖教育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学校名称:海盐县武原三横一竖教育培训学校;学校地址:海盐城西北路 140 号三楼第二条办学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利用优质资源,实现教育的平等化,让每一个孩子都享受最好的教育.第三条办学规模: 学校占地面积 520 平,14 个教室第四条办学层次:实施以不同年龄、层次的在校生(初高中学生)为培训对象的培训学校.第五条办学形式:一对一和小班化模式.第六条学校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海盐县教育局和登记管理机海盐县工商局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七条性质:由个人出资举办的,从事营利性学习辅导的社会组织。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八条本学校的举办者是王涛。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举董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四)召开董事会,调整学校的办学方向;(五)召开董事会,调整学校的经营运作模式;(六)召开董事会,协商决定与学校经营相关的重大事项。第九条本学校开办资金:50 万元;出资者:王涛. 第十条业务范围:文化课培训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其成员由三人组成.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首届董事长通过举办者推选产生,以后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由三人以上组成,必须有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董事长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学校进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二)聘任、解聘校长;(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七)罢免、增补董事;(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以上第(三)、(六)、(七)及其他可能影响到举办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等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成员同意方可通过。第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两名。董事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其行使职权。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法律、法规和本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三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