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华侨中学学生操行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一、操行量化的具体管理1、学生操行量化考核工作在德育处指导下由年级负责组织实施,班主任具体落实做好本班操行量化管理工作
2、各班由 5 至 6 名学生干部(核心成员)组成操行量化管理小组,值日干部将检查情况书面交给班主任批阅,并由班主任根据加分、扣分标准记入学生操行量化考核登记卡
每周的操行量化结果应在班内公布
3、期终根据学生德育加分和扣分后的统计总分评定操行等级:90 分以上为优秀(A 级),80-89 分为良好(B 级),60—79 分为及格(C 级),少于 60 分为不及格(D 级)
考核结果记入学生档案
4、学期结束时,各班将学生德育总评(等级)登记表汇总年级上交德育处,学生操行量化考核登记卡交年级保管
二、操行量化管理加分标准1、每三周无任何扣分记录者,奖励 1 分
2、每一学期仪容仪表无违反校纪校规者,奖励 5 分
3、每一学期全勤且无迟到早退者,奖励 5 分
4、每一学期文明卫生方面无扣分者,奖励 5 分
5、值周班工作仔细到位的同学,奖励 2 分
6、积极参加各类社团组织、社会调查等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或荣誉者,奖励 1-5 分
7、重大好人好事、拾金不昧,以及见义勇为、维护学校和班级利益、敢与坏人坏事作斗争或揭发坏人坏事者,每次加 1—5 分,具体由班主任决定
8、“三好学生”、“优秀班干、团干、团员”、“进步学生”、“文明宿生"等荣誉称号获得者,校级奖励 3 分,市级奖励 5 分,省级奖励 8 分,国家级奖励 15 分
(以上奖励就最高等荣誉加分,不重复奖励)
9、“侨中标兵”、“十佳女生”等荣誉称号获得者,奖励 8 分,市“吴桂显奖”获得者奖励 5 分
10、参加各类体育、艺术、科技或学科竞赛,取得名次,为班级和学校争光者,校级奖励 3—5 分,市级奖励 6-8 分,省级奖励 8-10 分,国家级奖励 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