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翔国际(烟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强化公司内部管理,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控机制,加强租赁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申请、筛选、立项、尽职调查、审查、评审、审批、签署、放款、收租、租后管理等业务操作的法律规范性,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高资产质量及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根据融资租赁管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公司作为融资租赁企业, 属于一种典型的提供金融服务的企业,租赁项目管理必须实行项目调查、项目审查、项目后期管理相分离的原则,即租赁项目的调查由公司租赁部门负责,租赁项目的审查由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租赁项目的后期管理由资产管理部负责
租赁项目管理实行“风险控制优先,兼顾经济效益”的原则
公司设立“项目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会)
评审会是公司租赁项目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公司租赁项目授权的主体
评审会主任有总经理兼任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种租赁品种和租赁项目的管理
第二条 职责: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总经理:全面落实和推动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实施和完善各自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的情况;公司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完善和实施本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配合完成对公司各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控制情况的检查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保证公司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五)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效率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一)健全性:内部控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