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邦投资开发(珠海)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办法工程名称 : 珠海 中邦山海湾 工程 建设单位:中邦投资开发(珠海)有限公司编制时间 : 2024— 11 — 1 工程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总则: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本着创精品铸精品的精神,经公司讨论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
由项目部转发监理公司及各施工单位并且共同执行
项目部对所属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分包单位依据本规定执行、落实日常管理工作
第一条 文件技术要求(均需加盖公章)1、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资质文件、项目所在地备案情况说明等;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一级资质);3、安装、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时间安排、人员组织及管理、施工程序及方法、主管部门联络方法、验收保证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至少应包含以下重点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A基础开挖专项方案;B 砌体墙体防裂缝方案;C 软基条件下室外管线抗沉降破坏方案;D 分包单位管理方案
4、详细进度计划、人员设备计划、材料购买及进场计划5、其他有关质量及技术要求的证明性文件6、乙方须对上述证件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第二条 项目概况工程名称:中邦 山海湾一期工程 工程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洪湾商贸物流中心香工路 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为 M 2
第三条 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见总包及各分包合同第四条 施工人员,材料及设备要求各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我司销售部门与工程相关的工作,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原因与甲方售楼者、看房及购房客户发生任何冲突,否则乙方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00~30000 元,并向客户赔礼道歉
销售及展示区域不得随意进出施工人员(维修除外)
根据销售需要,我司项目部有权要求各施工单位完成某项临时工程或紧急工程任务,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并与其他分包单位配合施工,否则处予 2000-5000 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