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象中的民营医院 魏则西事件,把莆田系民营医院推到风口浪尖,暴露了国内民营医院的部分问题
国家新的医改政策出台后,鼓舞民营资本社会资本进入医疗体系建设,出台这个政策的根本目的,一是民营医院的进展本身是一个社会趋势,世界潮流
更为主要的是,国家对公立医院建设投入连年不足,为解决医疗资源的短缺,引入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本办医
根据顶层的设计,会给医疗需求注入新的供给,注入新的活力
魏则西事件发生后,媒体对于民营医院特别是莆田系的抨击指责一浪高过一浪,从其起步时在电线杆是贴皮肤性病广告,再到承包一些妇科皮肤科五官科,再到建立小型的专科医院,再到建成三甲医院,如何与军队部队医院公立医院入手承包科室成立所谓的治疗中心
虽说民营医院在一步一步进展,规模也越来越大,但始终没有摆脱其在生存进展乱象
一、定位错乱 现在医疗机构有两种属性,公立与私营,通常称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
主要区别在于,一是所属不同,公立医院属于国有公有,是政府主办,民营医院是个人或社会合资建办,属私有,私人主办;二是政府主办公立医院是非赢机构,民营医院是赢利机构;三是社会职责不同,公立医院是国民基本医疗保障机构,是社会医疗保障的主体,民营医院是社会医疗的补充,主要是进展专科,提供质优、环境好高收入标准高的医疗服务
由于其属性不同,两者有不同的义务,也应有不同的权利
但现实的情况特别是在市县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的情况是,在错乱的定位下运营
责任与义务的不同体现得比较清楚,假如地方发生了公共卫生事件或是造成群体受伤的自然灾害等情况,公立医院承担着救死扶伤的社会责任,这无可争议,因为你是公有非赢利机构,必定承但这个义务
假如在这个角度上,二者义务不一样,权利也应不一样
所谓的权利,就是病人在住院治疗后的在新农合医保工伤等基金中治疗费报销的权利,现实是情况是,二者并没有任何的区别,有些地方,工伤保险还指定在民营医院,真是不可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