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进步奖评选方案一、目的为了全面了解,评价公司员工的工作成绩,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激励表现出色的员工并树立公司的模范形象,从而提高企业管理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在公司树立一种良性的竞争意识,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制造性,特制订本方案。二、评选名额个人进步奖 1 名,鼓舞奖 1 名。三、评选办法1、评选工作要求各部门注重实际的考核,优中选优,要评出团结,评出风格,评出水平。2、参加“评选人员”为各部门(业务部除外)基础员工。3、每个季度先报名单,然后在表彰大会上进行 PK 选出前两名。其中各部门主管一票顶三票,业务部员工一票顶两票,其他员工各一票。四、参加评选对象、条件(一)评选对象:1、在公司工作满 3 个月以上(含 3 个月)员工。2、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 1500 元以上者不能参选。3、每一季度任一个月度累计事、病假等 5 天以上者不能参选。4、出现旷工情况者不能参选。(二)评选条件:1、在本季度内成长最快、学到东西最多的,能团结同事,办事过程中主观能动性强.2、不断学习,在职业技能、综合素养、所承担工作的难易度或工作效率或范围等方面有突出进步与显著提高,表现出色。3、严以律己,给其他的员工起好表率作用;4、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工作,主动向上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效益;(三)杜总和各部门主管具有“一票否决”权。五、评选时间1、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每一个季度为一个单位,进行评定。2、每年分别 3 月、6 月、9 月、12 月上旬各部门报名单,中下旬在表彰会上进行 PK 公示结果并发放奖金。六、表彰奖励1、“个人进步奖”奖励员工 500 元,假如下个季度蝉联“优秀员工奖”奖励 600 元,依此类推。2、“鼓舞奖"奖励员工 50 元。七、其它1、对在评选过程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个人,一经发现,除对当事人取消资格外,并对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2、本方案由行政人事部提出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