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第一职业中学校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法律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对学生的德育现实表现进行综合量化考核,注重过程管理,以增校园德育教育及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一、德育量化考核的指导思想 以《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法律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内容为依据制定德育量化考核标准,通过量化考核活动,对学生进行既生动又实际的社会主义道德实践教育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发扬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使学生在思想品德方面不断进步,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进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德育量化考核的基本内容 重点考核学生的学习态度、集体观念、遵纪守法、卫生习惯、仪容仪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细化为考核细则,综合评定,量化考核。三、德育量化考核的基本方法1、学生德育分由品德基本分、现实表现加分、现实表现扣分三部分组成。即以品德基本分 80 分为基数,根据学生的现实表现,比照考核细则进行加分和减分,最后得分为学生德育分.2、学生德育量化考核以每位学生为单位进行,由班主任根据学生每日现实表现评定,每月汇总考核一次,上交学生处,学生处作好记载和结果运用。 3、期末汇总量化考核工作由学生处牵头,学生会和团委会学生干部配合完成。以考核细则为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将学生的加、减分数记入期末总表。学生德育分考评情况在学校德育公示栏公布。班主任须就学生加、减分情况每周在班上作简单小结和针对性教育.4、学生德育分评定结果分 5 个等次:100 分以上为优秀,85—99 分为良好,70—84 分为中等,60—69 分为及格,60 分以下为不及格。 5、学生德育重量化考核各项加、减分应有据可查,学生处保留原始考核评定资料备查,考核结果恰当运用。四、德育量化考核结果运用。1、学生德育分在良好及以上者,学校优先推举社会实践、顶岗实习和出国就业,并优先推举评选省、市、县、校各级各类德育系列先进表彰及奖励。2、当期德育分不及格者,班主任应把学生现实表现情况书面(填入通知书)和电话告之家长配合教育。3、当学期德育分不及格者,不予推举社会实践,取消一切受表彰及奖励资格。 4、毕业年级德育分不及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