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选聘及管理办法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大学生素养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院教育事业的重要内容
为加强学院社团工作,促进社团进展,根据《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规定》及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学生社团是按《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规定》成立的学生团体组织
学院团委根据《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规定》对全院社团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其中专业类社团由各系团总支负责日常管理
社团指导老师是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各类活动、保证学生社团健康进展的老师,负责对社团进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组织建设等工作进行指导
二、社团指导老师聘任1
社团指导老师的聘任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关怀学生成长;(2)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熟悉社团相关规定;(3)丰富的专业知识,尤其在社团进展所需专业领域内有一定造诣;(4)同意接受团委或系部团总支的监督管理;(5)具有适应工作的健康体魄
社团指导老师原则上须是学院专职老师(含实训老师)、行政工作人员、教辅(后勤)人员或学生工作人员
根据社团活动开展的实际需要,也可适时从校外选聘,聘任前须经学院团委审核并批准
每个社团原则上配备一名指导老师,如社团会员较多或因其他特别需要,经过审批后可设两名指导老师
社团指导老师选聘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即社团聘老师,老师选社团,经双方达成一致后,由学院团委审批,统一聘用并颁发聘书
社团指导老师聘期为 1 年,社团指导老师的选聘工作随社团年度注册工作同步进行
专业类社团指导老师由系部团总支初审后报学院团委审核备案
社团指导老师中途发生变更者,应及时做好备案并报团委
三、社团指导老师工作职责1
社团指导老师要高度重视学生社团成员的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