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项目客户分单制度一 客户分单制度1.置业顾问必须在营销中心接待的客户在《客户来访登记簿》作有效登记(全名或相符电话,交与经理审核确认
)超过 7 日置业顾问无有效跟踪记录的,作无效登记算
有效跟踪的标准为:A 置业顾问的个人客户跟踪本上有明确的跟踪纪录;B 跟踪过程为置业顾问与客户的有效沟通,即有问有答式,代表客户已收到置业顾问所发出的信息;C 短信可作为客户跟踪的手段,但假如客户未回短信,则视为无效跟踪
2.置业顾问在接待客户时,销售人员之间分别接待了有直属亲戚关系的客户,若是夫妇、父母子女,成交后客户按接待先后原则分配客户归属
若是兄弟姐妹,购买同一套房视为同一批客户,按接待先后原则分配客户归属;购买不同房源视为二批客户,谁登记客户归属为谁
3.未婚的男女朋友视同夫妇看待,即未婚男女朋友购买婚房视为同一批客户,甚至包括双方父母在内
4.同一单位同事为购同一套房,视为同一批客户
5.客户登记薄由经理保存,作为客户所属依据和业绩分配依据,置业顾问不得涂改和销毁客户登记本,违者可做除名处理
如需更改必须征得经理同意并于更改处签名作为有效更改
6.补登记:客户临走时未来得及在公共客户登记本上做登记、或给置业顾问名片的,置业顾问可于当日下班前,经请示当值主管同意后,可进行补登记,其他置业顾问对补登记有质疑权
如遇到补登记有人质疑的,当值置业顾问须提供团队成员认可的证据方可补登记,否则视为涂改公共登记本处理
7.客户登记有冲突的,以时间先后标准,先登记的有效登记为主
8.电话咨询的客户一律不准做客户登记
原则上来电服从来访
9.置业顾问的业绩以客户成交签约来认定
如有重单者及时上报销售经理查核及裁决
10.若业务员在客户归属上有任何纠纷或歧义,均可在客户成交(交纳大定)3天有效期内申诉
超出 3 天仍未发现自己客户成交的,无论何种情况,均不能再提出申诉,业绩归成交的置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