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支付备案流程及注意事项一、一般对外支付备案流程图二、对外支付备案业务具体操作1、合同备案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业务窗口,办理对外支付合同备案
需要提交的资料有:(1)《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国税发[2024]3 号附件)一式两份;(2)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文本为外文的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所有上述资料复印件,都需要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录入信息后,备案完成,《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加盖国税局业务专用章后,一份留存,一份返回纳税人
假如合同备案日期超过合同签订之日的 30 日,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签订合同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合同备案服务贸易项目对外支付备案外汇管理局对外支付备案对外支付单笔支付金额 5万美元以上申报代扣代缴相关税款是否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合同备案依据:国税发 [2024]3 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19 号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 2024 年第 40号代扣(支付)之日起 7 日内缴入国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取得税收完税证明法》中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由“税收违法行为处理”岗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中,启动税收违规法“简易程序处罚”(本级终结)或者“一般程序处罚”(需要逐级推送至区县局长岗审核终结),“税收违法行为处理"岗一般为税收管理员
2、对外支付备案单笔支付金额超过 5 万美元的,每次对外支付前,需要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对外支付备案
备案需要提交以下资料:(1)《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 2024年第 40 号附件)一式三份;(2)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文本为外文的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若已经进行合同备案的,无需再提供
备案表及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