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1应急值班制度为规范项目部应急值守的管理,强化应急值守责任,保障安全生产,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有效、有序的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损失及伤害程度降到最低,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扬州市相关规定及“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预案制定原则,结合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等
特制定项目部应急值守制度
本制度包含了值守人员的范围及条件、值守人员的职责、值守人员的纪律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应急值守人员、各单位应急值守人员、信息员
(一)应急值守人员范围1、项目部所有人员均参加项目部应急值守;2、科室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负项目部应急值守的直接领导责任
3、(二)应急值守人员职责4、1、项目部应急值守人员,实行 24 小时值班,对当天全项目部的突发的危及安全生产的事件负全面责任
每天上午 9 点为值班交接班时间,值班及交接班地点为应急值守室
各单位应急值守人员在各项目部进行,相关制度、方法依据本制度制订
5、2、值守当值小组组长根据当天值班人员的实际情况安排应急值守人员及值D2班时间,保证当天 24 小时有应急值守人员值班,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6、3、急值守人员必须熟悉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项目部应急值守记录,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在本值班日未完成或待完成的现场工作及安全状况都应向接班人交接清楚
7、4、急值守人员发现或接到信息员报告,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理措施,安排相关的各应急人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项目部带班领导汇报
8、5、员在各工作地点发现隐患,应根据隐患严重程度,立即安排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整改,发现事故和严重隐患要立即汇报项目部应急值守人员,根据项目部应急值守人员指示开展工作
9、6、各班组应急值守人员接项目部应急值守人员指示后,立即带齐工具和物资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安排人员对处理方法、过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