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举报制度 一、原则1、为了适应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要求,加强和推动我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以教育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督促广阔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党的根本宗旨,仔细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重实际,务实事,求实效的工作作风,不断推动我项目部各项事业的改革和进展,特制定本制度
2、举报管理工作坚持以依靠广阔员工、维护他们各方面合法利益和项目整体利益为基本出发点;坚持从严治党,依法办事,分级负责,统一管理,严格保密,接受监督的原则
3、举报管理工作在项目部党委的直接领导下,由项目部纪检监察部门专人受理;为了方便员工举报,在项目部院内设立一个“廉政建设举报箱"(书记室旁),并公布举报电话,电话为***********
4、举报管理工作实行相对独立
必要时,及时保持同上级纪检督察等有关领导机关和执法部门密切联系、合作,并接受他们的监督和指导
二、受理 1、党风廉政举报受理的范围主要是: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党纪政纪)行为和事实以及经济、工作、生活等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等
2、举报可以采纳书面、口头、电话和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
3、实名或匿名举报均应受理
鼓舞举报人尽可能地提供被举报人姓名和所要举报的事实证据,以便更好、更准的查处问题,也便于回复
三、管理1、所有举报材料,由项目部纪检监察部门专人统一受管,并及时做好报告工作
项目部各级领导、各部门职工个人接到的举报材料,应及时批转或移交院纪检监审处
2、对接到的举报材料,经初步审查后认为举报的事实不清或不具备调查价值的,经项目部党委领导阅批后,暂存待查
3、对所有的举报材料,逐件登记举报的主要内容和办理情况以及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按年度立卷归档
4、举报材料和管理严格根据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办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5、举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