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合肥国轩集团成本管理巡查制度发文日期2024—03—20共 4 页发文单位合肥国轩集团密级4文件号AHHS-2024-143合肥国轩集团成本管理巡查制度一、 目的确保成本系统各项制度有效实施,促进集团成本管理工作有效运行,建立高效成本管理体系,提高成本管理意识
二、 范围本巡查制度适用于合肥国轩集团下属各项目公司
三、 巡查组织1
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应至少提前一星期向项目公司发出巡查通知,巡查通知应载明巡查时间、巡查小组成员等;2
成本管理巡查小组由集团成本管理中心组织,小组由 3 人组成,设组长 1 名,其中抽调一名项目公司造价人员参加其他项目公司的巡查(每次检查仅参加一个项目公司,下次轮换);3
巡查组组长对整个巡查过程负责,并及时组织巡查小组成员总结讨论巡查情况;4
巡查小组成员应遵循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巡查,如实记录巡查情况并对巡查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 巡查计划1
每季度开展一次成本管理巡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安排巡查本季度成本管理情况,拟定在每年 3 月、6 月、9 月和 12 月份开展巡查工作;2
为节约成本、减轻项目公司负担,成本巡管理查将尽量与成本管理中心、财务、采购等职能部门巡查同步安排
五、 巡查内容1
工程预、结算计价管理办法执行情况1) 预结算流程是否符合《合肥国轩集团工程预、结算计价管理办法》文件规定;2) 项目预算编制完成后是否按要求进行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建立项目数据库;3) 为防止施工单位送审价高估冒算,各项施工合同中是否有对其约束的条款,施工合同中没有约束条款的是否在工程结算审核前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束;4) 与合同价相比偏离 5%以上的工程结算完成后是否按要求对成本差异情况进行分析说明,并报送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备案;5) 项目的预算、结算电子文档(WORD、EXCEL 及造价软件文档)是否及时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