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部位标记制度一、目的:确保手术部位标记工作有据可依,提升工作品质
二、权责:1、主刀或一助医生在病人手术部位皮肤做标记,特别是有左右区别的手术部位
2、手术室护士:确认手术部位
3、麻醉人员:再次确认手术部位
三、标记时间:1、急诊:由外科主刀或一助医生诊断后取得病人及家属同意后做标记
2、住院:手术前一天由主刀医生或一助取得病人及家属同意后做标记
四、标记原则:1、手术部位的标记应尽可能在清醒的状态下进行,并征求病人的同意
当病人拒绝手术部位的标记时,医生应考虑采纳书面的手术部位确认方式
2、凡涉及有双侧(有左右侧之分的肢体、器官、部位等)、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对手术侧或部位均需做手术部位标记
五、标记方式:1、手术标记方式以记号笔标示手术切开线或以直径 2—3 厘米空心圆标示并注明为“左"、“右”侧
2、患处已有纱布、石膏、牵引器等,统一标记于包扎物上方 4—5cm 处,以空心圆标示且注明为“左”、“右”侧
3、无法标示手术部位,如口腔、眼睛等,以空心圆标注于手术部位旁边
六、手术部位辨识及标记说明:1、医师确认病人之手术部位后,以不掉色油性记号笔标记
2、 病区护士在病人送手术室前核对标记,标记有疑问时,联络医生,完成手术部位标记
3、 病人送至手术室护理站,护理站工作人员确认手术部位:①意识清醒之病人,请病人说出医师欲执行手术的部位,核对手术部位标记是否正确
②未成年人、老年人或意识不清者,请家属说出医师欲行手术的部位,核对手术部位标记是否正确
③标记有疑问时,联络医师至手术室等候区,完成手术部位标记
4、手术室巡回护士再次确认手术部位:5、医师划刀前,手术医师、麻醉人员、手术护理人员一起再次确认手术部位
七、注意事项:手术标记采纳不掉色的油性记号笔
八、使用单位:各手术科室、麻醉科、手术室等
手术部位标记流程图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