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公司抄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抄表管理工作,法律规范抄表行为,保证抄表工作真实性、准确性,实现营业电费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
全面提升抄表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 xxxx 公司《营业电费工作标准》、《抄核收管理办法》、xxxx 公司《抄表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 xxxx 抄表工作
第二章 抄表例日规定第四条 抄表例日的确定应结合实际,做到定人、定量、定例日
抄表例日一经确定,未经上级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别情况需临时调整抄表列日,变更后抄表日与已定抄表列日前后不得超过两天
第五条 结合分公司的实际及 xxxx 公司的有关规定,具体抄表例日规定如下: (一)公变客户(居民客户、小商业、小动力客户)于每月10 日前完成抄表
(二)专变客户(除大工业以外的所有客户)于每月 20 日前完成抄表
(三)大宗工业客户于每月 25 日抄表
(四) 具体客户的抄表例日,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确定并报客服分中心备案
(五)各单位无论何种原因(包括节假日)不得改变抄表日否则,按违反分公司营销制度追究有关责任
第三章 抄表工作规定 第六条 抄表员要具备一定的电力法律、法规常识和用电业务知识
熟悉抄表器及其现代化的抄表手段的功能、了解计量装置有关知识,并具有推断窃电的能力
要逐步从单纯的抄表型走向抄表、普查、客户调查和稽查全能型,提高防范违章和窃电风险的能力
第七条 工作态度严肃仔细,确保抄表准确无误
第八条 不得漏抄或任意估抄
因客户原因需进行估抄时,必须在抄表器或抄表卡片上注明“估抄",估抄不得连续超过 2个抄表周期
漏抄户的处理不许跨月
抄表员应对估抄、估算、差错等抄表问题负责
第九条 对未用、锁门户要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
抄表区域内杜绝无表用电或有表无卡用电
对长期锁门户或长期抄不到用电量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