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保证适龄少年儿童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确保我校控辍保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学校讨论决定,成立松树坪小学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小组名单及职责如下: 组 长:高江【校长】(负责控辍保学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副组长:周松【教导主任】(负责各个班级控辍保学工作的业务指导与落实,学生的转学审查。) 成 员:全面负责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刘康(负责学生到校的日查,周小结、月上报,并及时组织老师对学生进行家访、劝返.)孔维祥(负责学生的分类推动学习工作,不因学习困难而导致学生辍学.)李艳(负责贫困生的心理辅导,及时实行有效措施防止因家庭贫困而导致的学生辍学。)陆勇(各班学生清查及业务上报工作.) 松树坪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1、新生入学: (1)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凡适龄儿童均可持本镇正式户口,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划定的辖区范围报名,学校审查录用,并发录用通知书. (2)适龄儿童需缓学、免学的,由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因疾病申请缓学、免学的就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缓学期为一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入学的就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3)严格控制招生计划,学额不超过县教育局的规定,若固特别情况,需超学额,要向教育局教育股打报告。 2、 休学、复学: (1)在校学生因疾病或其他特别原因,需申请休学者,并持县级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经学校报教育局教育股批准可以休学,并发给休学证明,每年申报批准一次,但不能超过两年,若超过两年,学校不保留学籍. (2)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凭医院康复证明,向学校申请,经审查批堆,予以复学,并编入休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3、转学: (1)学生因家庭搬迁或其它特别原因,需转学者,必须由父母或监护人向居住地和新居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持接收证,准予转学. (2)学生转学,应凭转入学校签发的接收证,转出学校签发的转学证,学生手册以及规定的学籍档案资料。转学工作,一般在学期结束或开学办理. (3)学校及老师不能以任何理由迫使本校在籍学生转学。 4、借读: (1)凡户口不在本地,因有困难,需要借读的需持暂住户口,家长单位证明,向本学校提出申请,办理借读手续。并按县教育局规定缴纳一定的借读费. (2)凡国有特别原因(拆迁、培训)需临时在外校就读,需经家长或监护人申请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经学校审查后,方能保留。 5、毕业、结业: (1)学生在校学习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