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评优评先实施方案为了健全对中小学老师评价机制,增强老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调动广阔老师的积极性,提高老师队伍整体素养,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使我校教育人事管理制度逐步走向法律规范化、科学化
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年中小学老师评优评先方案
一、评选条件1、老师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
关怀爱护学生,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者均有资格参加评先评优
2、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1)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擅离职守,影响恶劣者;(2)违反法纪法规,情况属实者;(3)工作中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事故者;(4)一学年内事假超过 15 天或病假超过 30 天者,旷课 5 节及以上者(迟到、早退、缺岗两次算旷课一节)
(5)不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者
二、考评原则1、评优、评先以各项考评内容的结果为依据;2、在分值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班主任,教研组长
评选时间:每年 11 月初进行推举和评审
评选办法:1、成立评审委员会;2、对候选人进行审核打分评比;3、确定对象进行公示;4、最后认定表彰名单
五台龙泉学校 2024 年 1 月 27 日三、评审细则类 别具体标准分值自评分评分备 注一、师德表现(10 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5 凡未按各部门的要求及时完成和上交材料的每次扣 0
热爱学校,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工,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及各项活动
5 学校组织的各项学习或活动有一次不参加扣 0
(例会)二、教学常规(21 分)备课5 检查优秀 5 分,其它 4 分,少一节扣 0
5 分,随堂听课不备课一次扣 1 分;私自调课一次扣0
5 分;旷课一次扣 2 分;作业不批改一次扣 1 分;(教导室抽查和学校督导为准)上课5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