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征文:关于深化“六五”农村普法工作的思考“五五”普法规划首次把农民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并提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五五”普法以来,农村普法工作在各级领导和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长足发展。“五五”普法即将结束,“六五”普法即将展开,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规律,是当前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任务。本文拟就深化“六五”农村普法工作作如下思考。一、当前农村普法工作现状分析从农村普法工作总体情况来看。“五五”普法以来,农村普法工作以“法律进乡村”、“送法下乡工程”、“民主法治村”创建等活动为载体,加强农村干部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有效促进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普法工作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人大政协积极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的良好机制;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制度落实,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村务的能力得到了加强;“法律进乡村”活动全面开展,及时把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普遍开展,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增强。通过“五五”普法,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明显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从农村普法工作面临的新特点来看。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央的一系列惠农政策也不断加大,富裕起来的农民思想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本地人之间、本地与外地人甚至与外国人之间交往也越来越多,新的问题新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农村中绝大多数中青年农民外出务工,他们迫切需要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由于务工地点、人员分散,使他们处在农村普法找不到、城市普法又被遗忘的窘地。当前农村人员结构基本上是老幼妇孺在家留守,文化素质偏低,普法人员难以集第1页共5页中,时间难以安排,极大制约了农村普法的效果。如何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如何在当前形势下提升农村普法效果是需要迫切思考和解决的问题。从农村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来看。在思想认识上,个别地方领导重视不够,存在消极应付的现象,甚至错误的把普法工作和“减负”对立起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基层执法过程中有“徇私枉法”、“权大于法”现象,使法律在群众中失去公信力,影响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在普法工作发展上,存在不平衡现象,一些比较富裕的村领导重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比较好,而一些经济比较薄弱的村,法制宣传教育就不是太好,往往问题和矛盾也比较多;在普法人员队伍上,乡(镇、办)、村(居)普法工作人员多数是兼职,普遍缺乏普法专职人员,普法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在农村普法手段和形式上,除了进村入户散发些法律宣传品或是上集市设个法律咨询台之外,就是放广播,搞宣传栏、标语进行普法宣传,传统形式多而创新形式少;在普法经费投入上,多数基层普法经费预算不足和落实不到位,有的地方甚至就没有普法专项经费,造成基层普法工作“无米下锅”的窘境,法制宣传教育流于形式。总体上,当前农村普法基层基础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制约了基层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二、对深化“六五”农村普法工作的建议(一)进一步提高对农村普法的思想认识,让法治观念在基层干部群众头脑中根植。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普法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日程,要切实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结合开展“法治县(区)、法治乡(镇、办)”创建活动、“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逐步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引导基层干部依法决策、按章办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依法参与村民自治;要把普法与依法解决农民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使人民群众第2页共5页养成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二)进一步健全农村普法制度,让基层干部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