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供应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解决甲方承建武陵源区索溪河治理景观拦河坝(沙坪坝)合同段原材料供应,经甲、乙双方协调,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在材料供给过程中严格履行和制约
一、单价级配碎石(2-4cm)80 元/m3; 机砂 80 元/m3;中细净砂(包括粉饰砂):140元/m3;土石方运输:弃土场:元/车;此单价为该工程结算的最终单价,不受市场影响
二、原材料质量所有原材料进场时必须满足甲方、业主与监理单位的验收要求,不合格材料一律不允许进场
三、结算方式凭甲方向乙方开出的收货单进行结算
每月结算一次,并付 80%的材料款
余款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结清四、双方责任及义务1、甲方负责安排材料堆放场地,乙方按甲方要求堆放材料,
2、甲方及时按合同给乙方结算材料款
3、乙方运到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经甲方材料员验收质量及方量后方可卸车
如甲方验收时发现材料不合格,乙方无条件的将材料运离现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当乙方将材料运输到现场后通知甲方材料员进行收方,验收材料
甲、乙双方都要秉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计量,如甲、乙双方在材料收方时意见不一致时,乙方不得卸车
若乙方强行卸车,甲方将对该车材料不予认可,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运输材料,保证甲方施工场地的材料供应,不得因材料而延误甲方工程的工期,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材料供应资格,该合同自动失效,乙方不得有异议
6、原则上乙方参运的所有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投保,驾驶员必须执证上岗
若在材料运输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甲方只认乙方把材料运至施工现场,乙方负责处理协调与材料运输有关的事宜,甲方概不负责
8、土方外运时司机必须听从甲方的安排,装运以后经过甲方认可方可外运,否则不予以计量
五、本合同仅对甲方在此工程施工中的碎石、机砂与河砂材料供应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