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长考核办法为充分调动村民小组长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组长的职责,增强组长责任心、事业心、努力进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全面完成党委、政府和村两委会制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和任务,强化对组干部的管理,切实加强村民小组长的勤政廉洁建设,促进我乡社会经济进展,经乡党委、政府讨论,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办法:对组长的考核评价以村两委会年终组织有关人员对比本办法进行考核,基本以村干部、党员、本小组户主参加评价评分,组长的绩效工资与年度考核得分挂钩凡考核得分在 85 分以上的为优秀
兑现绩效工资 100%,60分及以上的为称职,兑现绩效工资 60%—85%,60 分以下的为不称职,不计发绩效工资
连续二年考核为不称职的组长按程序予以罢免
个人所得总分由三部分组成:1、党员评分,所得分占总分数的 20%
2、村两委核实计分,所得分占总分数的 50%
3、本小组村民评分,所得分占总分数的 30%
二、年终绩效工资标准:经村委会核定的村民小组,并由本组村民依法选举担任的小组长
绩效工资以所辖小组总户数为基数,根据村小组长年度考核情况,由村党支部提出绩效工资计算标准并报乡党委同意后,按 2-5 元/户·年标准发放
绩效工资和误工补助由村承担
三、考核细则:1、组长应与村两委会保持高度一致,及时向村民传达、宣传、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
(10 分)2、正确收集民情民意,并及时向村两委会反馈情况
(5分)3、按时参加乡、村两级召开的各种会议
(10 分)
无故缺席一次扣 5 分,迟到一次扣 1 分,早退一次扣 1 分,此项得分扣完为止
4、按时按要求完成村两委会安排布置的常规工作
(10分)5、乡、村交办的中心工作(10 分)
未参加或未开展一项的扣 5 分,配合式完成较差的根据完成情总酌情计分
6、组长应带头遵纪守法(5 分)
不参加赌博,不涉黄,不吸毒,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