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池修建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发包方(甲方)与承包方(乙方)的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一、 工程概况1、 工程地点: 翠华乡汤郎箐村2、 工程内容:修建水池,包括砖砌体、底板砼、水池抹面、土方开挖3、 开竣工日期:4、 质量等级:合格5、 分包形式:包工包料6、 分包单价: 3150 元/个(叁仟壹佰伍拾元)7、工程数量:一个二、 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任务(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任务1、 向乙方提供工程技术文件和图纸等资料,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供测量服务;2、 甲方负责计量、验收、办理工程结算和支付工程款手续。(二)、乙方的责任1、 乙方在合同签订以后五天之内,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工程按协议规定的工期完成;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及协调,在施工中自行造成的超限工程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设备自行解决,在施工中的用水用电自行解决;4、 施工期间,如遇灾害、盗窃和质量不合格等造成的工期拖延和财物损失等后果,乙方自负.5、 若水管中途漏水,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三、质量与验收1、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法律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并对乙方施工现场实行监督指导,乙方根据施工图纸和现行施工技术操作(验收)法律规范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如质量不合格,不予计量,必须返工返修,其工料及其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对其进行罚款。2、 工程验收:甲方根据国家相关验标要求作为本工程的验收依据;四、计价、拨款与结算1、预付款:无工程预付款;2、计价:每月 20 日,由乙方根据实际已完合格工程量编制工程计量报表报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当月进行验工计价,由财务部门根据计价金额进行拨款. 五、竣工与保修1、 承包工程经竣工验收(包括中间验收)达到合同既定标准后,由甲方和乙方在验收证书上签字(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作为乙方向甲方交工的证件。验收不合格时,由乙方进行返工或返修,并负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费用;2、 保修(1)、保修项目及范围:所施工的全部工程项目;(2)、保修期:签发交工证书之日算起的一年后;(3)、保修金为工程造价 5%;(4)、在保修期内发生维修项目时,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在 7天内对维修项目进行处理,如无法到场维修,甲方安排维修所发生的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