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南 永 骏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物 资 采 购管 理 办 法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法 律 规 范 物 资 采 购 程 序 , 理顺 业 务 流 程 , 强 化 系 统 管 控 和 风 险 节 点 控 制 ,有 效规 避 经 营 风 险 , 确 保 采 购 行 为 “ 公 开 、 公 平 、 公正 ” , 不 断 提 升 永 骏 化 工 物 供 系 统 的 运 行 质 量 和服 务 水 平 , 更 好 地 服 务 于 安 全 生 产 和 项 目 建 设 ,切 实 维 护 好 集 团 公 司 利 益 , 根 据 《 永 城 煤 电 控 股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物 资 采 购 管 理 办 法 》 ( 永 煤 控 股〔 2024 〕 396 号 ) , 结 合 企 业 实 际 ,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永 骏 化 工 安 全 生 产 、 基本 建 设 及 其 他 日 常 经 营 活 动 中 所 涉 及 物 资 的 采 购 。第 三 条 物 资 采 购 实 行 统 购 与 自 购 相 结 合 、 分级 采 购 的 原 则 , 统 购 和 自 购 物 资 范 围 按 《 河 南 煤化 集 团 统 自 购 物 资 目 录 》 和 《 永 煤 控 股 统 购 物 资目 录 》 执 行 ,统 购 物 资 由 集 团 公 司 负 责 采 购 , 自 购物 资 由 永 骏 化 工 负 责 采 购 , 未 经 授 权 不 得 采 购 统购 物 资 ,不 得 以 其 他 任 何 方 式 规 避 招 标 采 购 。第 四 条 本 办 法 规 定 范 围 内 的 所 有 物 资 采 购 管理 业 务 统 一 归 口 到 供 销 部 管 理 , 其 他 部 门 不 得 私自 行 使 采 购 管 理 权 。第 五 条 内 供 产 品 的 采 购 管 理 严 格 按 《 河 南 煤业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内 供 产 品 市 场 管 理 办法 》 ( 河 南 煤 业 化 工 〔 2024 〕 102 号 ) 执 行 。第 二 章 管 理 体 制 与 职 责 分 工第 六 条 根 据 永 煤 控 股 统 一 要 求 , 立 足 永 骏 化工 实 际 , 严 格 推 行 “ 三 分 离 ” 和 “ 三 集 中 、 五 统一 ”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