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精神卫生医疗质量控制手册(征求意见稿)河南省精神卫生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前 言为法律规范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促进我省精神卫生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制定本医疗质量控制手册,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
本省二级以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在临床工作中均应按此标准执行
综合医院精神科、一级及民办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河南省精神卫生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各地分中心负责对本手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反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定期或不定期复查
河南省精神卫生医疗质量控制中心2024 年 12 月 第一章 医疗质量控制第一节 组织结构及其职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建立院级、职能部门、临床科室三级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一、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严格履行监管、服务、指导等职能,定期分析、反馈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整改
配合河南省精神卫生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检查、督导工作
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控制及持续改进方案、完善评价体系和奖惩措施
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督导评价 1 次
二、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一)参照《河南省精神科医疗质量考核细则》对医疗质量进行全程控制,严格履行监管、服务、指导等职能
每月至少一次对医院各科室的质量与安全工作进行指导、考核、通报和督促整改
每月至少组织 1 次由各质控小组组长参加的质控会议,通报、分析、反馈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整改
(三)定期检查各科室质控小组医疗质量自查、整改记录及科主任的相关工作记录(本科室质控会议记录、学习记录、工作计划等)
(四)建立多部门医疗质量管理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多部门联席会,履行协调职能,并定期进行评估
(五)每周至少深化科室查房 2 次
督导查房、病例讨论及保护性约束等制度的落实情况;督查晨会交接班工作及记录情况
(六)定期组织专家抽查运行及归档病历,对检查结果及时分析、总结
(七)建立医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