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坚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后勤日常费用报销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湖南坚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费用开支管理、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制度,根据《会计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所属企业实际,特制定本费用报销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企业全体人员。第三条 所属企业实行费用预算管理,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时,由所属企业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编制年度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执行。第四条 费用报销基本原则与基本概念1.费用开支必须是与开展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费用;2.费用报销要有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单据,报销人、各部门负责人对费用报销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第二章 财务借支规定第五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可预先在所属企业借款,但是必须遵守以下规则:1、金额以能满足必要的支出为限;2、不得借支差旅费及个人因私借支; 3、其他借支原则上不得超过 1000 元.超过 5000 元的付款不予借支现金,由经办人根据合同、发票等凭据填写借款单后,财务部门根据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直接安排支付,经办人不得接触资金。但是经办人应当及时追回发票冲销借支;4、借款期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最长为一个月,如需超过一个月的需先清借款再办理借支。第六条 借款人应在业务办理完毕后 7 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原则上前款未清,后款不借。第七条 除食堂、湖区财务及供应中心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实行备用金制度。对于常常发生费用支出的人员,应走借支流程,在额度内及时进行报销;食堂、湖区备用金不得超过 2000 元,必须每周清理一次.第八条 公司员工单笔借款不能超过 1000 元。如若特别情况,可向公司领导书面申请,交财务部备案.第九条 借款流程如下:申请人 部门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总经理第三章 费用报销规定第一节 报销审批流程第九条 费用审批分为事前申请审批和事后报销审批。第十条 事前申请审批:需要事前报批的请购及支出必须于事件发生前取得有审批权人的书面核准。特别情况下可以先以电子邮件或者手机短信形式报批,在审批权人回所属企业后补充书面手续。(一)需要事前申请审批的费用项目:差旅费以外的费用项目必须事前申请审批。(二)事前申请的审批权限如下:事前审批权限归总经理。(三)事前审批必须以书面填写申签单的方式进行。(填写申签单经审批,同时做出费用预算,费用预算可直接在申签单填列,也可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