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承租方变更三方协议书本三方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签署:出 租 方: ( 下称“甲方” )原承租方: ( 下称“乙方" )新承租方: ( 下称“丙方" )本协议中,甲方、乙方、丙方合称“三方”,单称“各方”鉴于:(a)甲方于 年 月 日与乙方就乙方承租甲方合法持有的位 于 的物业(下称“租赁物业")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约定乙方承租的租赁面积为 平方米,租赁期限至 年 月 日止
(b)丙方为乙方的子公司,乙方向甲方承租租赁物业之目的仅为其当时筹设的子公司丙方日常经营办公使用,本协议签署之日丙方已经注册成立,且乙方欲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给丙方
(c)各方现已达成共识,拟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处理租赁物业租赁权转让事宜
为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各方友好、自愿、平等协商,就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主体变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三方一致确认,自乙方将承租于甲方的租赁物业交付丙方使用之日,即 年 ()月 日(下称“转让日”)起,租赁合同项下的承租方由乙方变更为丙方
丙方声明及确认,其已认真阅读及详细了解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内容,并同意承继乙方在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甲方同意接受丙方为新的承租方
(2)各方均同意,租赁物业的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与租赁物业在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期限同时届满,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租期届满后由甲、丙双方依照租赁合同之约定协商续租事宜
(3)丙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完全适当地遵守及履行租赁合同及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条款、条件、协议、条文,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足额地向甲方缴交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一切款项,遵守租赁物业的管理公约,履行租赁合同项下其他义务及责任
(4)租赁期间,丙方向甲方缴交的一切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其他款项),甲方均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