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流程图明确统计监审、检查内容明 确 统 计监 审 、 检查对象明 确 统 计监 审 、 检查范围确 定 统 计监 审 、 检查时间确 定 统 计监 审 、 检查 人 员( 不 得 少于二人)统计监审由区统计局统一制作《统计监督检查通知书》告知被监审对象,统计检查由街道通知告知被检查对象向 被 监审、检查对象主动出示统计检查证书并在监审表或调查笔录上证明证件号码检查被监审、检查单位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及有关会计、税务等业务资料检查人员要填写《统计检查情况表》、《调查笔录》对监审、检查对象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收集相应物证对《统计检查情况表》、《调查笔录》由被检查单位盖章并由当事人签名根据统计局通知委托和镇实际情况要求,制订统计监审、检查工作计划对统计监审 拟 写《统计监审工作报告》上报区统计局法制教育科对 统 计检查 中 发现的 一 般问题 , 进行教 育 和整改 , 对问题 较 为严重 且 不改正 的 上报区 统 计局依法处理各统计登记单位根据统计法规规定和街道统计站业务要求上报各项统计信息资料统计报表根据区局要求或根据区局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被 调 查 对象,明确内容、范围、时间。普查同时成立领导小组专项统计调查、普查、抽样调查统 计 法规宣传 、 统计 业 务培训组织统计单位的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统计持证人员组织参加区统计局继续教育培训,提高全社会统计法规意识和统计队伍业务水平根 据 区 局要 求 及 街道 需 要 制订 宣 传 培训计划统 计 监审 、 检查发扬爱岗敬业精神,与时俱进,不断探究统计工 作 新 思路,推动统计现代化建设,促进统计报表法律规 范 、 快速、高质量根 据 统 计 法 律 法规、区统计局业务和街道要求,部署各项统计信息资料收集工作,明确内容、范围及时间汇合各项统计信息资料,并加以整理,对发现问题及时修正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和区局、街道要求对外公布统计信息资料提供主要经济指标分析资料上报区统计局持 证 依法 进 行调 查 ,并 汇 合调 查 资料 。 对发 现 问题 及 时指 导 、整改电话: 0370-2276779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上报区统计局接受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