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福利管理办法【 编号:DCGK—002-05】一、公司薪给办法【编号:DCGK-002-0501】第一条本公司从业人员的薪给实行:基本工资+职务加给+绩效加给+工龄加给制度,按其所派任职位、职务的繁简及责任的轻重给予不同职等的薪给
第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薪给分为 6 职等,每职等分为 9 至 20 薪级,各职等每月薪给数和职务加给、绩效加给、工龄加给、社保金加给,如附表 1《员工薪给表》
实行工资与销售业绩挂钩的营销人员薪给办法可以另订或参照执行
第三条薪给的标准,本公司可在适当期内予以调整
第四条新派任各等职位人员,原则上均自所派任职位的职等第一薪级起薪,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待提高其支薪薪级 1 至 3 级;1. 所具工作经验已超过该等所需专业工作 3 年以上;2. 所具能力特别突出,且为本公司甚难罗致的人才
第五条各职位派任的资格,应符合该职位“最低资格条件”的规定
其因工作需要,致派任者的资格不能完全符合规定者,应予试用
试用期中,支给该职位最低职等低一等薪给
试用以 1 年为限,试用期满成绩合于工作需求者,可免除试用,并改支该职位职等的薪给
第六条由低职等职位调任高职等职位工作,应改支所调任职位的第一位薪级;如原支薪已超过调任职位职等的第一级薪给,可改支较原支薪点高一级的薪级
第七条由高职等职位调任低职等职位工作,应该支该低职等与原支薪点最接近的薪级
第八条公司正式聘用员工每月 7 日前发放上月工资;短期聘用人员每 2 个月发一次工资,于第 4 个月 10 日(压一个月工资)前发放
第九条公司每年 3 月集中受理员工薪资异动,参照《员工机动加薪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公司每年年终视赢利状况,经董事会的核定,发给从业人员年终绩效特别奖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董事长)签章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附表 1—1 《员工薪给表》附表 1—1 员工薪给表 单位:元六等五等四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