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一)内容简介受理个人对本人信用报告查询,了解本人的信用状况
(三)办理对象个人和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机关以及其他依据法律规定有查询权限的行政管理部门
(四)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1
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2)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见附表1)
代理他人提交查询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2)委托人授权查询委托书;(3)代理人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机关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定有查询权限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下合称司法部门)可到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相关涉案人员的信用报告
申请司法查询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包含情况说明和查询原因,被查询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2)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见附表 2)
(五)办理程序(文字描述或流程图) (六)办理期限对于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当场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交申请人签收
(七)收费标准在信用报告查询收费的相关管理制度出台以前,查询信用报告暂不收费
(八)联系电话0556-5573502(九)备注个人如对查询结果有异议,可申请进行异议处理
查询人填写查询申请表人民银行安庆市中心支行调统科发送接受登记表至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反馈查询结果人民银行安庆市中心支行调统科反馈查询结果至查询人处理流程如后所示
附表 1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编号: 信用报告编号:申请信息(必填)申请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 性别户籍地址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电子邮箱学历□讨论生及以上 □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