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2企业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消除制度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制度 5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6安全生产逐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6隐患排查治理与监控责任制度 6个人安全隐患识别(排查)与处理制度 7事故隐患建档监控制度 8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9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10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建立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工作,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围的所有工作场所、活动、设备和生产中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三、职责分工1、各单位负责人对自己单位与负责围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责任划分实行“属地管理”
2、各专业负责人对自己本专业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3、安全科负责各单位的隐患排查的收集、确认、统计上报和事故隐患治理的落实、整改和考核
隐患确认不清的,提交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4、公司将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制定逐级的隐患排查表,各单位将以隐患排查表为依据进行隐患排查
四、事故隐患的定义、分级、分类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分成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