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返回本书目录 |希伯来书第五章注解[注解][拾穗][例证][纲目]逐节详解[来五 1]「凡从人间选择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办理属神的事,为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或译:要为罪献上礼物和祭物)。」〔原文直译〕「因为每一位从人中间选择出来的大祭司,是被指定替人办理向着神的事,为着罪(复数)献上礼物和祭物。」〔原文字义〕「奉派」指定,规定,设立;「属神」向着神,对着神;「赎罪祭」祭物。〔文意注解〕「凡从人间选择的大祭司,」本节的原文开头有『因为』字样,表示承接上文论基督如何是完全的大祭司(来四 14~16);『从人间』大祭司必须是一个人,有人的性情,才能认同人的软弱,故神并未委派天使作大祭司;『选择』表明不是人人都有资格作大祭司,乃是那符合神所定的条件或标准的人,才可以。「是奉派替人办理属神的事,」『属神的事』指向着神或对着神的事。由本句可见旧约大祭司的职任是将人的需要带到神面前,又将神的恩典带给人,所以大祭司就是神与人之间的中保。「为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礼物』指素祭;『赎罪祭』原文是祭物,指带血的祭物;『礼物和祭物(原文)』代表大祭司一切献祭的工作,礼物重在为着感恩得神的喜悦,祭物重在为着我们的罪。〔话中之光〕(一)大祭司是从『人间』选择的,而他所办理的是『替人』作事,可见『人』在事奉神的事上,是何等重要的因素。(二)事奉神的人,无论他是多么的属灵,仍是与我们一样性情的人(参雅五17);凡是人可能犯的错,他也有可能会犯。(三)被选择者要完全遵照选择他的人的意旨作事;基督徒是主所拣选的,所以应当完全遵照主所定规的去作所当作的事(约十五 16)。(四)那使神所造的人与造他、爱他的神断绝交通的罪,必须要应付清楚,才能使人重新回到神的面前(参约壹一 7)。[来五 2]「他能体谅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为他自己也是被软弱所困。」〔原文字义〕「体谅」在中间同情,适度的感受,有节制的对待;「愚蒙」无知,知识不够,了解不够,完全不认识;「失迷」错路,方向错误,方向不清,飘流无定;「所困」所包围。〔文意注解〕「他能体谅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体谅』按原文含有以中庸之道同情之意,虽然体恤人的软弱(来四 15),但并不盲目袒护;『愚蒙』指因无知而误犯过错(民十五 28);『失迷』指因心里迷糊而得罪了神(来三 10)。大祭司须能合理地同情别人因无心或胡涂所犯的过失,但那存心故意犯罪顶撞神的,却不包括在(民十五 30)。「因为他自己也是被软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