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编号,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化学试剂。6.4 产品对比验证检验和抽查对比。6.4.1 根据《水泥企业产品质量对比验证检验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向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省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寄(送)样品,进行对比验证检验,不断提高检验水平,同时接受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监督,检验结果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结果为准。6.4.2 为了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复演性,对各检验岗位要根据《抽查对比制度》进行抽查和操作考核,并建立抽查对比台帐。6.4.3 水泥及原燃材料的各种试验,检验方法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标准。6.5 质量记录,档案资料,报表管理及上报的要求。6.5.1 做好质量技术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各项检验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和分类台帐,并按月装订成册,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为三年;台帐定期存入档案室,长期保存。6.5.2 各种原始记录和分类台帐的填写必须清楚,不得随意涂改,当有笔误时,须在笔误数据中央划两横杠,在其上方书写更正的数据,并加盖修改人印章,涉及出厂水泥,熟料的检验记录的更正应有技术质检部部长签字。6.5.3 对质量检验数据要及时整理,分析,每月有分析小结,全年有专题总结。6.5.4 按《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的规定,统一填写质量月报及年报,月报于每月 10 日之前,年报于下年 2 月 10 日前向各主管部门及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报送。6.5.5 上级发布的有关质量方面的通报和文件,必须仔细学习执行。6.6 人员培训和考核执行《员工培训管理办法》。7.原燃材料的质量管理7.1 矿山车间必须根据《水泥企业矿山管理规程》的要求,制定年度和月份开采计划;制定质量指标时,首先要满足配料要求,不同品位的矿石要分别开采,搭配投入生产或输出。7.2 矿山车间负责矿山的日常质量控制、质量搭配工作,并将炮孔、爆堆位置编号,标明在开采平面图上,根据技术质检部提供的检验结果,按各采区矿石的品位合理搭配,确保投入生产(或商品)石灰石质量达到公司下达的质量要求,并记录好各采区的实际搭配情况。7.3 石灰石在开采过程中,如遇有经检验确定岩层质量发生变化等特别情况,矿山车间应及时与技术质检部讨论,共同制定解决办法,并汇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矿山车间应及时向技术质检部提交季度与月份开采计划,以便技术质检部及早掌握矿山品位情况,做到合理配料。7.4 生产部物资管理室应根据原燃材料的技术要求选择合格的供方,并对其质量保证能力进行验证。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