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职工管理办法及考勤制度.doc食堂职工管理办法及考勤制度 1、在工作上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分配,坚持只要有学生在校就餐,员工就必须坚守岗位的工作日制度,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2、员工原则上坚持在校住宿,力保工作日。 3、加强团结,相互配合,不猜疑、不挑唆,凡因无故起事端,造成恶劣影响,扣除当月 50%工资. 4、实行早上下午上班签到制度,每迟到 5 分钟,扣除 2 元,10 分钟扣除 3 元,一般情况不请假,特别情况请假每天扣除月工资三十分之一,每少一次售饭扣除 3 元,每少一早中下上班时间扣除 6 元。 5、不得克扣学生伙食,同时不得出售人情饭,更不准收取学生现金据为己有,一经发现,罚款 50 元.售饭一律凭卡。 6、不得动用公用食物据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 50 元。反对边工作边吃食物或边抽烟。就餐规定统一时间。 7、服务态度要和气,更不能训斥学生,售饭卡不能错刷或漏刷。 8、顾全大局,服从分工。工作要主动积极,不得相互攀比,更不能拈轻怕重,工作中不偷懒。 9、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得在房间休息或做私活,有事必须向食堂管理人员或班长、副班长请假,如不假外出扣除 5 元,如食堂管理人员抽查考勤缺岗一次扣除 3 元,不服从分工扣除 5 元。 10、节假日加班,由班长、副班长安排人员,工资按月薪三十分之一领取酬劳. 11、全体职工必须依规操作,注重人身安全,相互提醒,时时绷紧安全这根弦不放松。凡违规操作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12、卫生值日人员要全面做好卫生,凡抽查卫生不到位扣除 3 元。 13、凡违反上述条款,情节严重随时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