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民法开展教学研讨论文 摘要:只有明确民法教学目标,热爱学生与民法教学工作,合理地安排课堂教学,培育学生民法思维,以法条与规则为中心加强实践教学,才可以很好地完成民法学本科的教学任务
关键词:民法学;课堂教学;实践教学 民法学课程作为法学本科教育核心主干课程之一,其教学的基本目的,在于培育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基本的民法知识和理论素养,为学生大学毕业后所从事的法律实务工作或者进一步深造奠定基础
那么,如何通过合理的教学安排顺利地实现以上教学目标,培育出优秀的法律人才呢
根据笔者的经验与讨论,民法学的本科教学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明确民法教学目标,热爱民法教学工作 (一)热爱学生与民法教学 对学生及民法教学的热爱,是完成好民法教学工作的基础
只有内心充满对本职工作及学生的热爱,才能激发出老师的热情与潜能,并用老师的热情去感染和激励学生学习的热情和兴趣
《论语》有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意思就是讲,只有对某个事物热爱,我们才能更好地完成这项事务
民法学的教学工作同样如此
从心底深处喜爱民法学的教学工作,能够从工作中找到解决民事问题与纠纷的答案,并得到学生的认可与尊重,可以极大地满足老师的职业自豪感,树立老师的职业自信心
反过来又可以促进老师对民法教学投入更大的精力和热情,更加促进自身业务能力的进步,得到职业上的肯定,从而实现一个完整的良性循环链条
国外学者的讨论也同样表明了这一点:有美国学者对 300 多名法科学生做了问卷调查,结果表明: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学老师,需要良好的个人品质、教学仪表和个人魅力
学生们也希望法科老师是他们所在领域的专家,对自己有充足的自信,对工作投入满腔的热情,并成为学生们学习的榜样
相反,学生们不喜爱那些不能很好地控制课堂讨论,对学生不尊重,或者在校外事务上过多地分散精力的老师
① (二)明确民法教学的基本目标 “假如不明确方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