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工商管理制度探究 摘要:通过高职院校工管专业实习实训制度的现状分析,重点讨论双导师制教育模式在工商管理类专业的意义与实施,以天津滨海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为例,提出较为完整的实施方案,构建校企合作双导师制度保障体系。 关键词:双导师制;实施方案;职业能力 2014年8月教育部正式出台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该工作开展以来,我国一些高职院校在探究现代学徒制的工作中有了一定的突破,但由于一些实际操作问题,使得人才培育质量不尽如人意。如何能在高等职业教育的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实习实训环节尝试现代学徒制,讨论双导师制度的意义、制度、实施、监督等内容,从而借助企业导师为纽带,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现实中是非常有意义的。 一、双导师制理论基础及实习模式现状 (一)双导师制理论基础。导师制是一种教育制度,与学分制、班建制共同称之为三大教育模式。导师制来源于十四世纪的牛津大学,导师不仅要指导学生的学习,还要指导他们的生活,特点是师生建立起一对一指导学习的关系,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双导师制在我国经过实践证明逐渐被社会认可,使用范围不断扩大,由讨论生进展到本科,现在到高职生;导学内容也随之扩展,由校内课程学习推广到毕业环节再到大学教育的全过程。现代学徒制在高职阶段作为工学结合人才培育模式的深化,是由企业和学校共同推动的一项育人模式,较适用于理工科专业。(二)高职院校工管专业双导师制模式问题分析。据调查,高职院校的工管专业的实习实训环节一般实行传统双导师制,即学生在第五学期开始进入毕业实践环节,从组织的角度分析流程,学校组织开展招聘会,学生自主选择实习企业和企业导师,学校指派校内导师配合指导,由于以下原因校企合作和实习效果不佳。首先是上级管理部门和高职院校的认识与实力不足。高职院校应服务地区经济和企业,一些地方政府没有认清这一事实,本应发挥的指导法律规范和组织协调作用没有显现。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也微乎其微,一些国外双导师制的推行工作主要有行业协会来牵头,而反观国内的行业协会常常出现在组织年会和技能竞赛上,而没有做好校企衔接工作。校企合作的结果是双方共赢的局面,但是现在一些企业重视眼前利益,急需学校协助其提供劳动力、技术开发、人力培训,高职院校并不能完全发挥作用,使得校企合作后劲不足。加之高职院校虽然十分重视就业实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