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00 Nm3/h(氧)制氧机及 2600 Nm3/h 液化装置买卖合同合同号:HYKF(2004)-505买方: 湖南盈德气体有限公司卖方: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四年七月目录1 总则 32 价格 33 付款条件及方式 44 交货与交货条件 45 质量标准、检验和开箱验收 66 保证和索赔 67 性能考核与最终验收 88 专利权 89 合同纠纷和处理方式 810 合同生效及其它 911 法定地址和通讯 9附件附件一、空分设备设计基础条件 10附件二、空分设备主要技术性能 11附件三、流程简介 12附件四、供货内容 16附件五、性能保证值 28附件六、买方自理范围 29附件七、技术资料及设计联络 30附件八、卖方技术人员服务范围及条件 3216300 Nm3/h(氧)制氧机及 2600 Nm3/h 液化装置买卖合同合同号: HYKF(2004)-505湖南盈德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与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就 16300Nm3/h (氧)制氧机及 2600 液化装置的设计、供货、技术服务等内容,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一、总则1.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提供一套 16300Nm3/h (氧) 制氧机及2600 液化装置【以下简称"合同设备"】。1.2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空分设备设计基础条件(见附件一)和双方确认的空分设备主要技术性能和设计要求(见附件二)为依据进行设计、制造和供货。1.3 合同设备的流程简介见附件三。1.4 卖方的供货范围见附件四。1.5 性能保证值见附件五。1.6 买方自理范围见附件六。1.7 技术资料和设计联络见附件七。1.8 卖方技术人员的服务范围及条件见附件八。1.9 合同设备的工程设计、安装,由买方自行负责。1.10仪控、电控系统,空透、氮透及循环氮压机由用户自行采购。1.11在合同执行期间,买、卖双方派往对方工作人员的全部费用由各方自理。二、价格2.1按本合同第 1.4 条款规定的卖方供货范围的合同总价为 RMB4120 万元。 (大写:肆仟壹佰贰拾万元整)。2.2第 2.1 条款规定的合同总价为卖方合同设备含税工厂交货价,已包括合同设备的包装费、出厂吊装费。三、付款条件及方式3.1本合同买卖双方的 RMB 支付以银行汇兑方式支付。3.2开户银行及帐号 买方:付款单位:湖南盈德气体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工行株洲市奔龙支行 1903020109024201059 国 税 号: 银行邮编: 412000 卖方:收款单位: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国 税 号:国税浙字 330165725884202 银行帐号:工商行浙江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