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 年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对比检查报告 冯新柱案是一起值得广泛去深讨的案件,今日我给大家带来了 20XX 年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对比检查报告,有需要的小伙伴一起来参考一下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根据省委《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建议的实施方案》、市委《关于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和县委以案促改工作安排,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再次深化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深刻吸取冯新柱案的教训,以案件中反映的问题为镜,全面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挖问题存在的根源,确定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根据会议安排,我进行个人对比检查,欢迎大家等下对我提出批判意见。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 冯新柱案表现出来的问题触目惊心,我坚决拥护组织对他的处理。对比他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深刻反思,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夹权成和集中统一领导方面。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政治上维护核心、情感上拥戴核心、行动上紧跟核心。根据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深刻学习领悟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时时、处处、事事向党中央看齐。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模范践行。二是发扬民主不够充分。有的同志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不足,全局意识还不够强,没有履行好民主参谋、协助决策的作用,在党委会议上,只关怀自已分管的领域,对不直接分管的工作发表意见不主动,不充分,发表意见“随大流”,多数时“没意见”,没有充分发挥民主块策制度作用。三是执行制度不够严格。一些时候由于工作紧急,没有严格执行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平常工作中,对于个人重大项的变动疏于及时请示报告。 3.工作作风方面。一是缺久久为功的韧劲。没有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虽然班子成员能够从自身作起,从具体问题改起,严格执行上级各项纪律规定,但是对于一些“隐性”问题存在抵触不够坚决、批判不够严肃、制止不够有力的观象,如在公务接待上,有时碍于情面,有被动配餐和舌尖上浪费现象。二是缺乏主动服务的心动。有的没有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习惯在机关、在办公室被动接待众,没能主动下基屋了解群众诉求,为群众解忧,对特别难以解决的人和事,有时思想上有嫌麻烦的倾向;有的存在本位主义思想,只重视已分管领域、联系片区及驻点村的民生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