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去宗教“极端化” 深化“三非”专题整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化落实落实《去宗教“极端化”,深化“三非”专题整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深化加强自治区党委 11 号文件宣传和落实落实,以维护稳定为前提,以长治久安为先决条件,不停巩固我县教育系统总体稳定、总体可控、总体向好稳定局面,结合现在正在开展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决定在我县教育系统深化开展以 “去极端化”为目标宣传教育活动和深化“三非”专题整改活动,深化遏制和打击宗教极端思想向校园渗透
现制订方案以下:一、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键讲话精神为指导,把工作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来,紧紧围绕落实落实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来阿克苏视察时关键讲话精神,以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相关打击、整改非法宗教活动一系列方针政策,教育局相关以现代文化为引领,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实施意见》为指导,紧密结合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反分裂、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动员群众、依靠群众打好主动仗
二、工作任务落实自治区《相关严禁、传输暴力恐怖音视频通告》精神,深化加强“三非”清查力度,果断遏制“三非”活动在教育领域蔓延势头
加强自治区党委 11 号文件宣传和落实落实,实行多个形式,强有力地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严禁教职职员及家眷蒙面、着蒙面罩袍、留大胡须行为
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关键价值观,切实把各方面力量凝聚到促进进展、维护稳定上来
三、组织领导教育系统成立去宗教“极端化”,深化“三非”专题整改行动领导小组
城区各中小学(幼稚园)校长 (园长)、书记,各乡(镇)场教育办主任、书记,中学校长、书记,民办学校责任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政教室负责
四、方法步骤(一)深化落实落实 11 号文件精神要把 11 号文件作为整改“三非”活动、做好“去极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