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分析与责任追查制度根据相关煤炭行业规定,对煤矿三违现象和事故调查与处理,本着 四不放过的原则,责任追查到个人
通过认真客观的责任分析,理顺管理渠道,明确各司职责,达到预防为主的效果,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重大事故的责任划分,煤矿主要领导负有监督调查的职责,矿长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安全、生产副矿长负有指挥领导责任,当班值班领导负有现场指挥责任
二、违规违章指挥且造成重大事故和经济损伤的,要追究领导指挥责任
三、安全员或班组长不根据相关规定作业,违规违章指挥,或超越职权,出现重大事故时,必须报告矿领导,经过现场查明后,再具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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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瓦检员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现空班漏检,造成重大事故的,必须追究瓦检员的刑事责任
五、矿井发生片帮冒顶造成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矿井领导至现场查明原因,必须追究当班安全员、班长、炮工的责任
六、矿井工人不遵守劳动纪律和违规违章行为,造成严重事故和经济损失的,必须追究班长和当事人的责任
七、电、钳工不按期对机电设备检测、修理,或出现接地短路、造成机械设备失爆和触电伤人,要立即进行上报,矿领导现场查明原因,要追究电工和当事人的责任
八、绞车工等特别岗位工种违章操作,造成事故和经济损失的,查明原因后,必须由当事人赔偿适当的经济损失和处罚
九、班长、安全员必须在工作面交接班,工作期间严禁擅离职守,如迟到、早退、不在工作面交接班,一旦出现问题,要立即进行上报矿领导,查明原因后,必须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和给予经济处罚
十、事故的发生后,必须由安检科(亓荣会)负责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事故的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过程、原因分析、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排除事故后的技术措施、以后的改善措施及现场和相关人员的亲笔签名
十一、事故原因调查清楚后,由矿长(亓孝营)组织召开煤矿事故分析会议,针对事故的发生的原因,追究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