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挂工操作章程一、一般规定第一条 斜井把钩工必须经过严格培训,懂得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以及使用性能,并能正确处理运转中出现的一般故障,经培训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
第二条 运转车辆的倾斜井巷,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有关规定,把钩工负责监督执行
第三条 凡是倾斜井巷上部车场(或井口)的挡车器或车栏必须常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第四条 超过 12°的斜井提升,应加装保险绳
二、准备工作第五条 把钩工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要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 15 米以内的钢丝绳不得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如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第六条 详细检查斜巷内确认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以及有无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如有障碍和隐患要快速进行处理消除,如有其他工作人员应通知其撤到安全地带,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提升
第七条 把钩工在上岗之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
第八条 认真检查设备、材料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必须稳定
第九条 认真检查核对该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应当符合规定
第十条 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设备、材料等物件应有安全提升措施
第十一条 斜井运送爆破材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首先和信号工联系检查信号装置应可靠,如信号不清楚或不完好、不可靠,严禁运送
2、运送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木质车厢内,车厢内部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如检查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拒绝运送
3、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输,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边缘,负责严禁运送
4、必须在提升前通知绞车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车辆运转速度不得超过 1 米/秒
5、运送爆破材料时,不得同时运送人员和其他设备材料或工具等
三.摘挂钩操作程序第十二条 把钩工等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操作,严禁车辆未停稳摘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