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岩土工程勘察措施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法律规范市场行为、推行全程化监理科学的建设程序应当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不按原则办事,必定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处
所以要对岩土工程详勘
一方面应该积极响应工程监理全程化,采纳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控制相结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隔绝不当行为,保证勘察质量和投资效益最大化
应重点查明:(1)、查明勘察范围以内场地原始地形、地貌,岩土层的成因、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和变化规律,分析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和均匀性
(2)、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旧基础、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及其分布范围
(3)、查明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包括:岩溶、滑坡、危岩和倒塌、泥石流、采空区、地面沉降、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活动断裂等)和特别土(包括软土、填土、污染土、湿陷性土、膨胀土、红粘土、多年冻土等)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进展趋势和危害程度,并提出相应防治措施的建议
(4)、查明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补给及排泄条件,地下水位,水位变化幅度及规律;评价地下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对基坑工程还应查明各土层的渗透性质,分析评价地下水的静水压力、动水压力及浮托力的作用和影响;预估产生基坑突涌、流沙(土)或管涌等地下水不良作用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建议;提供基坑施工降水的有关技术参数及施工降水方法的建议;提供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计水位
(5)、基坑工程还应查明基坑周边环境,提供基坑设计所需要的岩土参数,分析评价放坡开挖的可能性和基坑边坡稳定性,适宜选用的支护结构类型及其稳定性,基坑开挖与降水对地基变形、周围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影响
另一方面必须仰仗国家的法律、法规,对项目招投标和实施过程当中的行为主体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
通过采纳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质双重控制来法律规范勘察市场、促进勘察技术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