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更好地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推动当地的经济进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一、学习和考勤制度1、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干部要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养和科学文化水平,要求每月集中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市场信息一天以上,半年一次民主生活会,并做好记录。2、严格执行考勤制度:(1)村委会每天要有专人值班,村委干部每月出勤不少于 20 天,每月考勤表于下月 7日前交组织办备案。(2)村委会书记、主任请假必须经驻点领导批准,其他村干部请假 2 天以内由村书记、主任批准,2 天以上经村书记(或主任)同意后,由驻点领导审批。二、工作制度村干部要和镇驻片干部团结一致,努力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在镇党委的领导和镇政府的指导下,村委会对本村辖区范围内的工作要求做到: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的一致,村委会干部要实行包自然村(组)包户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结合本村实际对各个时期的各项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和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健康进展。村委干部的工作职责(略)三、工作目标和计分办法(一)农业工作(38 分)1、做好本村委会工作计划和岗位责任制。(2 分)2、完成镇政府下达的各项农业生产任务。(3 分)3、创办一个以上示范场或基地。(3 分)4、抓好绿化造林和护林防火。(6 分)5、抓好林业管理,没有出现乱滥伐现象。(3 分)6、按时上交镇政府的材料和报表。(2 分)7、做好新农村规划,农田保护 3 分;每出现一宗违章建筑扣 2 分。8、按时按要求完成农村合作医疗任务。(6 分)9、完成镇下达的山林权证换发证工作。(7 分)(完成 100%的 7 分;95%以上 5 分;90%以上 3 分;90%以下不计分)(二)财贸工作(22 分)1、按镇要求,按时完成农业税计征工作。(2 分)2、按时完成农业税征收任务计 16 分。完成当年任务的 93%计 16 分,每超一个百分点加1 分。完成当年任务的 85%以下不计分,85%-88%计 12 分,88%以上至 93%(不含93%)计 14 分。3、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做到村务公开、财务公开。(2 分)4、积极做好招商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