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专柜合同书部门: 柜号: *****百货专柜合同书甲方: 乙方: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依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专柜商品经营,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柜台位置、面积和商品及商品文件1、甲方同意将本购物中心 楼,面积约为 平方米之柜位(位置详见附图),提供给乙方设置专柜,经营本合同所规定的商品(或劳务)。2、甲方基于统一管理、经营和实际需要,有权变动和调整乙方所设的专柜位置、面积等,乙方应全力配合。3、乙方所经营商品的注册商标、产地、以及质量、计量、物价标识等均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二、资格审查1、 乙方应为依法登记之公司法人,所有往来的发票凭证均为依法取得。2、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依要求须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1) 营业执照副本;2) 税务登记证明副本;3)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4) 注册商标证明;5) 法人委托书;6) 品牌授权经营证明;7) 印签卡和授权人签字式样;8) 产品合格证和质检报告、商检和商品完税证明等其它有关证明。9) 甲方为保证合法经营需要而要求乙方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3、 经营项目与下列证照有关者应连同上述证明一并提供。□ 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 进口食品卫检证书□ 进口商品商检证□ 外地食品进本地销售登记注册批准证书□ 食品卫生许可证□ 金银饰品经营许可证□ 音像制品和经营许可证□ 电子产品安全证明、产品检验合格证、入网证□ 生产、卫生、销售许可证或准产证批件等4、乙方保证所提交的文件和证明均须真实合法。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三、设柜保证金 1、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人民币 万元作为设柜保证金,此保证金将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和条件的保证(下称“保证金”)。2、装修完后退回 50%,余下当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商提前终止时,为确保商品售后服务,保证金须留置六个月,并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缴付义务的款项,或由甲方确认乙方不存在任何遗留问题后,无息返还给乙方。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及附属协议的有关规定,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使甲方发生费用或其他支出时,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乙方须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的 7 日内补足保证金。4、乙方如未按实补足保证金,或甲方有充分理由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