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示 范 文 本)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制定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二 0 年 月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紫山镇南安村委会 承包人(全称): 福建长兴建设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南安村社区服务中心(装钸部分) 工程地点: 南安村 工程内容: 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标招文件的工程内容 三、合同工期开 工 日 期: 20 年 月 日 竣 工 日 期: 20 年 月 日 (春节期间应扣除)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 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肆拾肆万玖仟贰佰伍拾肆 元(人民币) ¥: 449254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1. 本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书及其附件4. 本合同专用条款5. 本合同通用条款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 图纸8. 工程量清单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协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中分别赐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间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的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立订时间: 2012 年 月 日 合同立订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0595-87393758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泉州银行惠安支行帐 号:帐 号:0000001870561012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一、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