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第一章总则第一节一般规定第 1
1 条本规范适用于单机额定容量为 12〜600MW 火力发电厂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施工和验收
2 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是用于对热力设备及系统进行测量、控制、监视及保护的设备
3 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施工,应按设计并参照制造部门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设计应有变更手续
4 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施工中的电气和焊接等工作,在本规范内未作规定的部分,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部颁规程的有关规定
5 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安装,应保证仪表和装置能准确、灵敏、安全可靠地工作,且注意布置整齐美观,安装地点采光良好、维护方便
6 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安装,应注意避免震动、高温、低温、灰尘、潮湿、爆炸等的影响
采用空调设备的控制室和计算机室应封闭良好
7 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使用的各种标志牌,其文字应正确、清晰和不易脱落褪色
第二节设备保管第 1
1 条到达现场的设备、材料,应按其要求的保管条件分类入库和妥善保管
一、测量仪表、控制仪表、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等精密设备,宜存放在温度为 5〜40°C、相对湿度不大于 80%的保温库内
二、执行机构、各种导线、阀门、有色金属、优质钢材、管件及一般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的封闭库内
三、管材应存放在棚库内
四、电缆应绕在电缆盘上,用木板或铁皮等封闭,存放在棚库或露天堆放场内,避免直接曝晒
电缆盘应直立存放,不允许平放
存放场所的地基应坚实和易于排水
2 条设备由温度低于-5C 的环境移入保温库时,应在库内放置 24h后再开箱
3 条凡到现场后不得随意打开防腐包装的设备,应按合同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包装箱外(或内)有湿度指示器、振动指示器或倾斜指示器时,开箱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