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建设工程劳务包工施工合同工程名称: 馨园小区 10#15# 栋工程 工程地点:郴州市白露塘镇平田村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日 期: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现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郴州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馨园小区 10#、15#工程工程地点: 郴州市白露塘镇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1、除水电、脚手架,内墙刮白以外的所有工程。2、具体范围:钢筋、混凝土、模板、砌墙、抹灰、外墙贴砖、内墙贴砖,找平、屋面防水找平保温隔热、门窗收边、室外台阶散水等。3、承包的主要工作内容:模板、钢筋制作安装,所有进场材下货,出场装车,场内运输。4、承包的主要材料:包雨衣雨鞋工作鞋工作服、手套等所有劳保用﹑﹑﹑品。5、承包的主要机具:各个工种所需的所有大型及小型工具。6、承包方式: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7、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材料在退场时清理干静归类退还,如有遗失,损坏按原价赔偿。三、合同工期: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15#栋开工日期为 2012 年 3 月 1 日,工期 6 个月。10#栋以基础开挖当天为开工日期,工期为 6 个月。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月、周施工生产计划,每月、周的生产任务必须无条件完成。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 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作适当顺延〔不可抗力界定为:战争、瘟疫、七级以上(不含七级)地震、降雨量 24 小时内达到 500MM 以上,下同〕。4、如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甲方规定的形象进度或节点工期无法完成,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承诺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的违约金;若累计延误天数超过 7 天或连续延误天数超过 5 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的所有损失(含间接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安全标准: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质量标准。如因质量原因郴州市长信建筑工程公司进行的罚款全由乙方承担。并因此造成返工的材料费均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