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临聘职工聘用合同书 聘用单位: 受聘人: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编制说 明1.本合同系我区教育系统与临聘职工在确定聘用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时使用的示范文本。2.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聘用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附页增加有关条款,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另附页增加的有关条款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确认方有效。3.书写时一律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并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字迹要端正、清楚。4.本合同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书写工作报酬等金额,一律用大写。5.本合同所列项目无书写内容时,可写“无”或划上斜杠(/)。6.本合同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7.本合同要双面打印,用人单位要在页面的右边上下页加盖骑缝章。8.本合同文本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使用。用人单位(甲方) 员工(乙方)名称: 姓名:地址: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性别:(主要负责人): 现住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期限第一条 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一)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止,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第二条 试用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在 3 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 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 1 年以上不满 3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2 个月;3 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 6 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二、工作内容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和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工作时间第五条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确定以下的工时制度。(一)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二)甲方有权在学校寒、暑假期间因教育教学需要适当安排乙方工作。第六条 甲方由于教育教学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四、工作报酬、福利及社会保险第七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正式聘用期的基本工资为 元/月。每月 日为上月工...